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軍訓)課程折減役(訓)期:
申請役期折抵作業要領:
1.請於上班日到校本部(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專責導師室辦理
2.申請前請填寫折抵現役役期證明文件申請表(從本網站下載) 。
3.親自申請(攜帶成績單正本與身分證正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專導室辦理,辦理時間:每天0830~1700時)。若非本人親自辦理,請檢附申請人所擬委託書。
4.採通信申請:
檢附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本室(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學務處專責導師室收):
1.填妥之申請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成績單(內含全民國防教育或軍訓成績)正本。
4.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
5.所附資料未齊全者,若影響作業時效,由申請人負責。
6.學務處專導室承辦人員聯絡電話:黃老師(02)7749-3127。
7.申請流程圖:現場申請: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有載記軍訓/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成績」之成績單正本→填寫申請表→專導室驗證、核章→繳交給服役單位辦理折減役期或訓期。
法規名稱: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修正條文
全民國防教育軍視訓練課程
附註:
折抵役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