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軍第56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

一、旨揭甄選活動為保障作品著作財產權,修正為非專屬授權之原則,請參閱修正對照表及修頒甄選規定。
二、如仍有疑義,請逕洽詢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黃政賢中校02-23116117分機636615。

附件一、教育部函
附件二、修頒甄選規定
附件三、修正對照表